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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小知识

1999-05-23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根据国内房地产市场的现状,房地产中介主要是指房产买卖、租赁及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委托代理业务,另外还包括有:房地产信息、咨询、策划、广告、测量、会计、法律、仲裁、估价和保险等业务。

房地产咨询人员必须具备三项条件:一是必须具有房地产的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二是具有与房地产咨询业务相关的初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三是要取得房地产咨询人员考试合格证书。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

2.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项目名称要分清是咨询业务、评估业务还是经纪代理业务。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是中介服务合同的必备条款,有些咨询服务采取计时收费,有的代销活动要确定期限。

4.收费金额和支付方式、时间。

5.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要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按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依法纳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房地产咨询收费按服务形式,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两种。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力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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